首页 > 高考资讯 > 正文

四川音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福建江夏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024-11-02 21:57:48 | 三涯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艺术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1010654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5013763隶属于:——
今天三涯网小编整理了四川音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福建江夏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四川音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福建江夏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四川音乐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四川音乐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0654

第五条院校地址:

1.武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邮编:610021

2.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邮编:610500

第六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四川音乐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成立招生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过程、录取结果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院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由招生处提出建议方案,报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安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录取同分数及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专业。预留计划的使用将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上线生源投档情况,由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告。

第十四条学校将根据主管部门审定后下达的本年度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统考生源情况,拟定各专业分省计划,并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具体招生省份、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新媒体艺术专业除外),对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办法分别为: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分别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2021年新增“新媒体艺术”专业,列入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分文理科安排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3.学校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新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艺术史论、艺术管理、舞蹈表演、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依次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4.学校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二)非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进档考生中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1、报考学校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考生是否参加省级该类专业统考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商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最终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批次、投档科类、投档规则执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学校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所有专业均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3.录取其它相关规定:

(1)根据考生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方向。若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方向均已录取满额,对于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方向;对于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在同一生源省份分文理科类安排招生计划的,我校将分别按文理科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上述六个专业在同一生源省份未分文理科类安排招生计划,但该省考生又分文理科的,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折算公式为: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折合分=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总分×(文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理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六条各专业投档比例设置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艺术类所有专业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认定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专业合格分数线和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时文理兼收;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学制:本科层次专业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方向)、雕塑专业为五年制本科,其他本科各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

第六章体检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退学处理。

第二十四条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专业水平复测。复查和复测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音乐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9600元/年/生;设计学专业7200元/年/生;其他各专业12000元/年/生。

第八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招生咨询、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第二十八条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8-85430120,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纪委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85430270、028-85430022

招生处传真电话:028-85430284

学校官方网站:

学校官方微信:四川音乐学院

学校招生信息网: dz_zsc.html

学校招生微信:四川音乐学院招生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四川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讨论审核通过,适用于四川音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授权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解释。

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有关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川音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福建江夏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福建江夏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为进一步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及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简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江夏学院(国标代码:13763)

第二条 学校地址

1、学校本部: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2、金山校区:福州市洪山桥上下店路63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大学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高职

第五条 学历证书种类: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按规定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福建江夏学院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由福建江夏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学校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举报监督电话:0591-23531350。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八条 我校拟面向福建、山西、山东、内蒙古、辽宁、安徽、江西、河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甘肃、新疆、西藏、湖南、四川等17个省(自治区)招生,最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考试院(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九条 学费标准

1、本科专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投资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土木工程法学社会工作文化产业管理为52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84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4800元/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4〕183号。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15000元/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2〕407号。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艺术类本科专业:18000元/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4〕258号。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土木工程专业收费标准待批。国际课程教育项目:28000元/学年, 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3〕186号。专科专业:6000元/学年, 批准收费文号:闽价〔2000〕费字245号。

2、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退费。

第四章 考生要求

第十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要求:我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我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允许的调档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五条 我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在专业调配中,若出现同分考生,按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六条 艺术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志愿和综合分高低进行排序预录取(文考总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福建省规定的控制线上)。

2、综合分的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5%+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5%。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考成绩(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如果文考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考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七条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八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奖、贷、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基本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课业成绩、综合表现等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各类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上级文件精神,可在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3、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特困生临时补助,学费减、缓、免等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并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以申请资助。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招生咨询电话:0591-23535033、23531322

招生网址:

招生邮箱:zs23535033@163.com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福建江夏学院

二○一五年五月四日 ;

四川音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福建江夏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西安思源学院代码

西安思源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121;在陕招生代码:8034。

1、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2、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3、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层次;

4、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思源学院;

5、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综合评价招生颁发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扩展资料:

校招生办公室,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显示为准。

参考资料: 西安思源学院招生信息网-西安思源学院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三涯网

以上,就是三涯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四川音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福建江夏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三涯网:www.sanyazx.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标签: 招生简章
与“四川音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福建江夏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相关推荐
广州商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湖南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广州商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湖南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广州商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

2024-10-05 04:23:29
福建江夏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求院校所有专业代码!急TAT)
福建江夏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求院校所有专业代码!急TAT)

福建江夏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为进一步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及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学校简介 第一条学校全称:福建江夏学院(国标代码:13763) 第二条学校地址 1、学校本部: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2、

2024-10-03 21:22:11
滨州有专业的高考志愿 山东: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滨州有专业的高考志愿 山东: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滨州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滨州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滨州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

2024-08-17 22:28:52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优势专业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优势专业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有哪些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有哪些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为了方便大家查询,本站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级、省级、市级等重点专业名单,供大家参考: 1、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名单 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专业(名单不全):康复治疗技术 省级特色专业:运动训练、体育保健、体育营销、运动休闲服务

2023-05-17 10:29:55
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安徽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安徽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安徽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安徽省共同建设的重点师范大学。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赭山校区),芜湖市九

2024-09-11 10:49:17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有哪些优势专业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有哪些优势专业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航海专业身体条件? ①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有几个校区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有2个校区。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2号(邮编:350007)。 排下校区:福州市仓山区螺州杜园12号(邮编:350019)。 学院占地面积600多亩,设有航海技术系、轮机工程系、汽车运用工程系等14个教学单位。开设了涵盖当今公路、海运等领域技术与管理专业及新兴的经济社会建

2023-05-13 18:13:14
本科纪检监察专业代码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本科纪检监察专业代码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河南检察职业学

2024-10-14 01:25:39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有哪些优势专业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有哪些优势专业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22招生简章为什么说环境对学生的影响特别重要,我们学校在多年以前也是比知道学生的环境和氛围对学生的影响是哪一种的,但是我们现在知道了,环境其实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是确实能够对学生产生实实在在的影响的,我们将我们学校的环境氛围打造的良好,潜移默化中,学生也就会慢慢的改变和发展,对学生的帮助就会最大,学生的未来也就最好。 招生对象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

2023-05-19 16:4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