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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士高考加分政策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4-10-16 07:38:56 | 三涯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民办
标识代码:4137013015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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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士高考加分政策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14年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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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简介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院代码:1332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    邮编:250109

济南市历山北路3号(黄台校区)

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遥墙校区)

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成立时间:2011年4月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招生对象:2014年参加高考的学生

第七条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创建于1993年, 2003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筹建济南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医学专业教育评估,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省财政支持的民办本科教育特色名校建设单位。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4069人。校园面积1480.5亩,校舍建筑面积41.7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1.03亿元,多媒体和语音室座位数6670个,教学用计算机3585台,形成了完善的校园网络体系。有纸质图书162万余册,电子资源27.5TB,各类期刊3519种,建有图书资料管理自动化系统和功能齐全的电子阅览室,是“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

有专任教师81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86人,博士、硕士391人。现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全国模范教师、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1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名。

建有工程训练中心、机电实验中心、建筑工程实验实训中心、计算机实验实训中心、经管实验实训中心、医护实验实训中心、学前教育实验实训中心和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8个实验实训中心,258个实验室。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6个。工程训练中心为山东省企业实训基地,有单价在十万元以上的实验设备173台(件),配有五轴立式加工中心、激光切割机等单价百万元以上的贵重实验设备。建筑工程实验实训中心拥有价值110余万元的千吨级电液伺服压剪试验机,有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共建的PKPM仿真教学实验中心及先进的GPS测量仪器和33台全站仪等。经管实验实训中心建有高仿真的会计、旅游、物流等实验实训室,建有设备先进的三维立体导游模拟实验实训室。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山东省“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山东省企业实训基地1个,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6项。

第九条 院系设置

学校现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部等10个二级学院(部)。

第十条 教学科研成果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注重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以科研促教学,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特色专业4个;承担省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10项。承担省级科研课题25项。获中国解剖学会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被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科研管理先进集体”。

近四年,学生在国家和山东省组织的高校技能大赛或科技大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9项,省级一等奖11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30项。

第十一条 奖、助学政策

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就业困难。(一)开辟“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先注册报到,入学后个人申请减、免、缓缴学费。(二)助学贷款: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可以申请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三)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昭阳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同心光彩助学行动”资助金5000元。(四)勤工助学:学生入校后,通过个人申请,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自创办以来,每年投入近300万元,为所有在校生免费提供开水,免费洗浴。先后为11200多名家庭困难学生减免了学费。

第十二条 就业指导服务

学校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涵盖就业研究、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培训、跟踪服务等“五大模块”的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每年举办大型供需洽谈会,根据需求组织专场招聘会,先后与全国数百家大型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签订订单培养协议。让每一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面对面交流,不出校门就能了解职场动态和业界需求,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搭建了广阔的平台。

根据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毕业生可以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等项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还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获得6000元的“扬帆工程”就业创业资助及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第十三条 资格认证培训

学校是山东省职业技能人才鉴定基地、OSTA考试中心、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项目指定助学单位、中国人文医师协会山东省授权考试站。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目前开设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营销师、营养配餐师、口腔技师、育婴师、物流师、中药调剂员、医药商品购销员、土建施工员、程序员、电子设备装接工、数控车工等56个工种的职业资格培训及鉴定,对鉴定合格的学生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使学生毕业时,至少可以取得一个职业资格证书,提高了就业竞争力。近年来,学校学生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通过率达99%。

第十四条 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围绕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和就业质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本专科生的不同特点,因材施教,实施分类教学管理、分类指导;根据经济社会人才需求,采取“双线、双纲、双证、双高、双文化、双过程”的“六双”人才培养方式;坚持走产学结合之路,加强校企合作,推行工学结合,先后与海信集团、海尔集团、联想集团、中国重汽集团、青岛澳柯玛、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等136家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进行订单式培养,打造人才培养与上岗就业“直通车”。

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澳大利亚、韩国等13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17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进行广泛的学术与教育交流。目前,学校已选派32名教师赴新加坡、泰国等国家交流深造,并聘请了美、德、菲等国家和台湾地区多名资深学者担

任客座教授。连续两年选送学生赴美国肯塔基社区技术学院交流学习,2014年选送47名学生赴台湾义守大学和辅英科技大学学习,选送毕业生赴德国工作项目现已正式启动。

第十五条 校园文化 三涯网

学校重视大学文化建设,秉持“明道致远德和崇文”的校训,坚守“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办学”的宗旨,实施“质量立校、专家治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战略,坚持“和合向上”的精神,建设“诚信、奉献、求真、务实”的校风和“勤学、善思、笃行、创新”的学风,倡导“和谐、和睦、宽容、宽厚”的合作理念,把协和精神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信念,成为行为规范。

学校注重发挥“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成立了文学社、记者站、英语俱乐部、艺术团、摄影协会等72个学生社团组织,定期举办演讲会、辩论会、艺术节、文艺晚会、电影周,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学校广播站、校园网、《协和学院报》等是师生发表作品和展示精神风貌的窗口。

学校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机制,拓宽师生意愿表达渠道;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突发事端,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有效地防止了恶性事故的发生,被济南市评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党建工作经验先后在第18次、21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交流,4次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转发,多次在全省高校会上交流介绍,获首届全国民办高校党建思政工作优秀成果评选优秀奖,党委被评为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党建工作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委统战部表彰为“统战工作先进单位”。

第十六条 回报社会

学校坚持在回报社会中育人,在服务社会中发展。在各级政府支持下,学校成为全国首家开展“万名乡村医生免费培训计划”的高校。自2005年学校被山东省卫生厅指定为全省乡村医生免费培训基地,至今连续10年举办培训班123期,培训乡村医生25600多人,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全国人大常委会周铁农副委员长、全国省政协副主席厉无畏等领导先后亲临培训班视察指导。山东省原省长姜大明、卫生部原副部长高强曾在反映乡村医生培训情况报告上先后做出批示,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大众日报等媒体曾对乡村医生培训作专题报道。学校连续8年与媒体联合举办“助考生一笔之力”公益活动,为全省高考学子免费提供放心文具300余万套,得到了社会的好评。

第十七条 学校荣誉

学校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山东省政府评为“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五A级学校”,并连续六年评为“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区域

第十八条 招生专业

1.普通本科招生专业:护理学、土木工程、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会计学、电子信息工程、学前教育、机械电子工程、工程造价、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等17个专业。

2.普通专科(高职)招生专业:商务英语、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市场营销、临床医学、护理、助产、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物流管理、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电算化、给排水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物联网应用技术、建筑工程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学前教育、康复治疗技术、旅游英语、园林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等39个专业。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学校临床医学专科可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招生区域、层次和学制

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2014年在山东、江苏、内蒙古、安徽、福建、河南、河北、浙江、黑龙江、辽宁、吉林、陕西、新疆、山西、四川、甘肃、贵州、广西、云南、广东、青海、宁夏、重庆、湖南、湖北、江西、西藏、天津、海南等2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专科(高职)学生,其中,本科学制4年,专科(高职)学制3年。

第四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关于2014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招生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艺术统考专科合格证,录取时对投档学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

第二十七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八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

第二十九条 录取原则:

1.我校的录取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在录取山东考生中对于高中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为合格,对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对其“知识+技能”总分择优录取。

2.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3.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对未报我校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处理。专业确定后,原则上不进行专业调整,必要时学院将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在同批次同科类中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热线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三十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有关政策规定。

第三十一条 为确保招生计划完成,我校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投档考生进行电话确认,考生家长或考生本人声明自愿放弃志愿的,我校予以退档。

第五章  新生入学报到和资格复查

第三十二条 录取考生需持本院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我院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入学注册。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三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费及其它

第三十六条 学校学费标准:本科普通类专业:10000元/年;专科普通类专业:6900元—90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七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资助贫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二、设立勤工俭学岗位。三、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第三十九条 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第四十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山东协和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在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后,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东协和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十一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158-969   0531-88795666  88795777

网址:www.sdxiehe.edu.cn   www.sdxiehe.com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

邮政编码:250109

第四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协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协和学院负责解释。

※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  ;”。

山东博士高考加分政策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301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

邮编:26610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校概况

★地理环境

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沿海开放城市青岛,位于道教名山崂山的西麓;北邻青岛世博园、青岛电大,东邻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南邻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大学,处于青岛东部高校园区核心区位;距青岛黄金海岸景点石老人观光园仅10分钟车程,门前有7路次公交车站点,交通极为便利。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166亩,校舍建筑面积49.8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图书馆、实训楼、国际交流中心、讲学厅和能容纳1.5万人的体育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532.5万元。学校建有电子电工、计算机、网络、汽车、印刷、护理、航空、机械、服装等18个实验实训中心,16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提供了有利条件。学校图书馆有纸质图书113.98万册,电子图书30万册,各种期刊691种;7个大型书库,3个期刊阅览区,阅览座位2292个,校园网与国家教育科研网络相连接,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电子信息文献检索和阅读。学校有教学科研计算机1946台,网络多媒体教室252间;有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舞蹈房等设施和餐饮、购物等各类生活服务设施;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太阳湖碧波荡漾,树木花草葱郁,休读点、恒星大道、雕塑广场文化氛围浓郁,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充足条件和良好环境。

★专业设置

学校设有网络工程、机械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英语、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金融工程、物流工程、工程造价、酒店管理、国际商务、舞蹈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等30个本科专业,以及护理、中医康复技术、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金融管理、建筑室内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空中乘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早期教育等43个普通高职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理学、农学、文学9个学科门类,其中网络工程、印刷工程、机械工程,汽车服务工程4个专业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本科专业。网络工程、汽车服务工程2个省级一流专业。

★师资力量

学校实行专家治学、名师执教。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36人、外聘教师185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219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43%;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234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6.79%;具有研究生学位(硕士和博士)的专任教师403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3.36%。还聘请行业精英、能工巧匠担任有关专业的实践课教师、参与编写特色教材,形成一支规模稳定、高素质、双师型的师资队伍。

★办学宗旨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依法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让老百姓的孩子都能上大学,给用人单位培养最实用的人才,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智力和人力支撑。

★办学理念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建立和谐文明校园,培养感恩品德,学会自我学习,精练专业技能, 培养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创新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拥有就业创业能力、具备继续学习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办学特色

特色之一 行校对接,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

学校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实施“行校对接、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建立校企合作规划、合作治理、合作培养的机制,打造“五个一”工程:开设一个专业,依托(举办)一个企业,对接一个行业,建设一批合作基地,参加(举办)一类技能竞赛。学校采取自建、引进校外企业投资等方式,在校内建设了印刷包装、汽车维修、动漫制作、网络技术、智能仪器等18个与相关专业对口的企业或生产车间,作为学生实训实习和就业创业的基地,通过“产学研一体化”、“教学做一体化”、“校企一体、产教融合”三种具体形式,将专业理论课教学与生产性实训紧密融合,使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在真实的企业环境中得到实训锻炼,达到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同步提高,实现“真教实练与上岗工作零适应期”。由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国内从事职业教育研究、实践和管理的行业顶级专家,对我校“联盟化校企对接、一体化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鉴定,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特色之二 工学交替,实岗实训的教学模式

学校实施“工学交替,实岗实训”的实践教学模式,将将专业理论教学与实岗实训紧密结合,将教学过程与生产实际过程紧密融合,形成了专业理论学习、工作技能训练和岗位合格证三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路径。根据专业特点和合作企业条件,在一定的时间段里,将学生课堂搬到企业,让学生半天学理论,半天顶岗实践,定期轮换不同岗位。由企业配备专业指导教师到企业进行现场教学和全程指导管理,学生分组分时上课和实训。这种教学模式使学生在学到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同时学习了企业文化,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特色之三 全程育人的思政教育

坚定不移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教书育人德育为先。打造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与传承为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为本的文化育人德育体系,培育“孝亲、尊师、重教”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践行特色。学校成立了文化中心,牵头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研究,本着“文化普教、试点先行”的原则,成立了姓氏文化研究院、国学院、传统文化试点班、家长学校、弘毅学社等试点单位;与曲阜师范大学、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等单位展开合作,以“感恩教育”及中华“孝”文化为切入点,大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与践行,使学生们树立“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形成学好文化、继承传统、报效祖国的良好风气。学校先后获“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文明校园”、“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青岛市道德讲堂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特色之四 创新驱动、创业引领;协同育人、高薪就业

学校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科学合理设置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立并完善从就业指导到创业指导的服务指导体系。学校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对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提供全方位支持(创业指导、资金、技术、场地等)。坚持“跟踪两年,服务终身”的就业服务指导工作模式。学校与企业广泛合作,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先后与国内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近三年,学校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被央视教育频道、《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主流媒体报道,被誉为“就业率、就业质量”双高院校。

★国际合作

学校高度重视国际化发展,积极与国外知名高校进行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办学经验,同时积极向合作院校传播优秀中华文化,先后与美国凯特琳大学、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加拿大莱姆顿学院、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爱丁堡龙比亚大学、西班牙萨拉曼卡大学等16个国家的50余所高校进行广泛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互访、学术交流、留学、访学、游学等国际教育交流活动,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化素养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20年高等教育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美术类专业,我院认可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执行山东省艺术类招生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女生163cm-175cm、男生172cm-185cm;

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无色盲、色弱,单眼裸视力达到0.5以上,矫正视力达到1.0以上;体型匀称,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史,皮肤白皙;五官端正、气质良好。

第十五条 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执行,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 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语、数、外三科成绩总分高的考生。

2.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3. 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批本科、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 30%,遵循“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山东省、吉林省、新疆3个省份的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专业实行校考,考生必须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课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

5.山东省舞蹈表演专业使用省联考成绩,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新疆舞蹈表演本科专业实行校考,考生必须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空中乘务专业计划列在普通(文理)类,按照普通(文理)类投档录取,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面试合格方可录取。

7.其他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不与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情况下,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8.考生如对录取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本科24800-27800元/年;专科10800-16800元/年;住宿费:1500-2980元/年。如学费标准有调整,按省最新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一年内,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考生咨询电话:0532-86661234 、86667370

录取咨询电话:0532-86667366

传真:0532-86667365

录取查询QQ:537903999

网址:

E-mail:hx@hx.cn或86661234@hx.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邮编:266100

山东博士高考加分政策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三涯网(https://www.sanyazx.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学院代码:14439

第五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七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院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八条 学院地址:

济南校区:济南市历城区农干院路866号,邮编:250100

北校区:齐河齐晏大街699号,邮编:251100

第九条 学院概况: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前身是1971年组建的山东省“五七”干部学校;198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建院近四十多年来,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学院设有济南校区、北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671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7万平方米。设有13个教学系部,12个普通本科专业,42个普通专科专业,涵盖了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等6大学科门类,以工学、农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现有专任教师512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96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20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高校十大师德标兵1人、山东省优秀教师6人。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78.38万册,电子图书1206GB。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423万元,建有食品加工、机械加工、设施农业等10个实训车间,食品安全、机械电子等综合实验室、实训室70个。

学院秉承“师生为本、发展为要、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以质量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全方位加强内涵建设。建成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院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精品课程22门;院级精品课程75门,承担国家级和省级教学研究项目近30项。建有食品科学研究所、机械电子与过程控制研究所、国土资源研究中心、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农业系统工程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形成了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技术、机械电子、计算机、经济管理等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团队;设有“齐鲁讲坛——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分坛”;出版有《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学院是山东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学生在校期间可考取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产品维修师、食品检验员、电子商务师、多媒体制作员、软件工程师、物业管理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汽车维修工、秘书、物流师、理财规划师等40余种职业资格中的一种或几种职业资格证书。

学院2004年在山东省高职专科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2005年,在山东省人事厅高校就业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2006年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2007年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荣获“山东省‘十一五’星火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6月,被国家公务员局确定为“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2013年被评为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先进集体。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就业创业省级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

近年来,在校生参加国家级和省级重要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比赛近50项,230余人次荣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等重要奖励。学生在专业认证、计算机等级、英语四六级、专升本等考试中均获得优异成绩。

学院十分重视学生的就业工作,设有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联系、推荐就业。大批用人单位直接到校与学生面谈,签订就业协议,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好评,就业率列同类院校前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院的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以专业计划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进档考生,在录取专业方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报考及录取: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省相关招生政策执行,我院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第十九条 语种: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入学后,除语言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小语种录取的学生不单独授课)。

第二十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学院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的查询与公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网站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普通本专科学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13〕136号文件统一核定的标准。文史类每生每学年为4000元,外语类为4000元,理工农类中的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为4500元,经济学、管理学类为4500元,非艺术院校艺术专业为8000元。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资助与奖励政策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贫困生可享受国家不同等级的助学金(2000、3000、4000元/人/年)。学院还设有一批贫困生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保证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招生电话:(0531)88913864,(0531)85593864 传 真:(0531)88913864  邮编:250100  网 址: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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